我很厭倦配合和成全別人,自己沒放自己在第一的生活方式。
我非常明白很多時候即便沒有我,別人一樣會高高興興(甚至沒有察覺),我實在沒有需要擔心對方會不開心,或不再和我好,還是甚麼的。當然如果我有在也不代表我們的關係就會變得更要好。
我實在應該明白自己的影響力近乎是沒有,等於零的。不要以為自己很厲害,很重要。那麼就可以很坦然自信地拒絕很多邀約或要求,過自己要過的生活,做自己喜歡做的事,去自己想去的地方。
我到現在還在做著迎合別人的事情,為了做讓別人開心的事,而妥協或不得不放棄做自己想要做的事,然後還要假裝說我好開心哦好榮幸哦諸如此類。這讓我非常地看不起自己。
我常想,替人着想那麼別人也會替我著想。可是事實是大家都會先做自己想要的,然後我才需要再為自己著想。
所以我好鬱卒。好鬱卒。好鬱卒。
真的,我才不想刁那麼多。而且我知道我真的不重要,只是自己把自己想得很重要罷了。然後一再因為發現自己原來都不重要而在這裡鬱卒,我真的很鄙視我自己。
草泥馬的侯莉晴。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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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粗鄙
是咯!搞错!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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